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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长:王善刚 副处长:张向东
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拟订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;依法行使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职责,组织协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管理职能,组织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专项执法监督检查活动;综合协调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;收集、分析、预测及上报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安全综合信息,并适时向社会公布;依法组织开展对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;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食品、保健品、化妆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;负责保健品许可有关工作;监测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;承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。
电话:0578-2292803、229247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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