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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通2007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函授学分补修的通知
2008-01-28 17:22:00

   

    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统一部署,2007年全省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已取得初步成效,但是由于通讯等原因,仍有少数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错过面授的机会。为了圆满地完成2007年度的培训任务,同时考虑到尚未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相对分散,难以集中学习等因素,经研究,决定对未参加2007年继续教育的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以函授形式补修学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函授时间
   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11月底。
    二、函授报名
    按要求认真填写培训报名个人信息表(见附件),并将信息表传真或邮寄至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,地址: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,邮编:310012,传真:0571-88903294。
    三、交费
    按每学分18元,教材20元计,补修15学分需缴纳290元,10学分需缴纳200元,请汇至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,帐号:33001616287056666666,开户行:杭州市建行吴山支行惠民路分理处。汇款后请及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省局培训中心,若为现金汇款,请务必将现金交款单原件邮寄回省局培训中心。
    四、函授内容
    以《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》为培训内容,必修课为“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”、“中医诊断学基础知识”、“诊断学基础”三个课题,选修课为“中成药非处方药用药知识”、“化学药品非处方药用药知识”、“糖尿病中西药物治疗”、“维生素的合理应用”、“性传播疾病”、“贫血的初步诊断与治疗”六个课题,补修15分的人员可在其中至少选择5个课题学习,补修10分的人员可在其中选择不少于3个课题学习。
    培训中心自收到报名信息表及汇款凭证传真件后,根据报名信息表提供的邮寄地址邮寄发票及函授资料(教材、试卷、论文参考题目)。
    五、学分授予
    学员根据要求自学培训课题,完成所学课题的试卷答卷及一篇与本职专业工作相关的论文后,将试卷与论文邮寄至省培训中心。
    培训学员登录浙江药师网www.zjda.com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信息登记操作平台,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资料并到当地药监部门复核确认。
    省培训中心根据学员答卷及论文判定合格后授予“2007年度药学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”并进行网上登记。
    未尽事宜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。联系人:许征,联系电话:0571-88903228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○○八年一月十五日

 

附件


继续教育培训报名个人信息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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